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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纾困措施涉及的税收政策汇总(带相关法规、解读)

访问量:266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2-22 02:48:52

摘要:加大工业、服务业所得税减免力度,今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1、加大工业、服务业所得税减免力度,今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相关解读:目前的政策是单价500万以内的设备器具可以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这个政策等于再次将扣除优惠扩大。但加了一个限制条件“折旧为三年”,很显然只有电子设备可以按照三年折旧,其他的都只能享受减半,而且将房屋建筑物继续排除在优惠之外。

2、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相关解读:针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最后一季度的税款可以延缓到2022年第一季度结束缴纳。现在看起来中小企业情况要困难的多,这个政策继续延续,至少会继续延续一个季度。

3、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相关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

相关解读: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如下: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如果拓展到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意味着不再局限于小规模纳税人,这算是一个比较大利好消息。

4、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在阶段性税收减免、部分社保费缓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相关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5、2022年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相关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相关解读:这是针对疫情影响比较大的四个行业,会继续加大税收减免,这个阶段性税收减免是什么,需要进一步政策明确,不过能看得到的是全年度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阶段性免征。

6、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各地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关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

相关解读:这个不是税收优惠,严格来讲也不是非税费用减免,而是特殊情况的房租减免,国企房屋国家可以一刀切,民营企业房子减免无法强制,因此要求地方政府有一个政策支持,这个帮扶是什么?尚未明确,但估计大概率会是房租补贴或者人员补贴等类似的财政补贴。期待地方政府跟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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