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小程序

qrCode

搜索

首页 > 注销公司> 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
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

访问量:1298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3-08-07 07:34:54

摘要: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经营不满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客运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四.经营期少于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季度中期设立或注销,当期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当期销售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征管试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第六条第(三)项同时废止。"

薪算盘财税可以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如需公司注册、会计报税、落户前海公司、注册商标、一般纳税人申请、公司转让或其他工商税务疑难问题,请在线咨询我们的官方电话:15250996099或登录薪算盘财税:南京代理会计。


版权所有: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5099-6099 备案号: 苏ICP备180004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