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1300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4-04-25 12:00:00
问:公司合并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合并协议应当包括: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合并后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情况,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签约日期、地点以及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问:南京的外商独资公司欲将位异地的另一间外商独资公司吸收合并,能否直接办理?
答:可以直接办理;被吸收方的注销和存续方的变更同时进行。南京的存续方办理变更时无需收取被吸收方的注销通知书。
问: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是否需要提供场地有关的审批文件?
答: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不变且有关审批文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在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时无需提交与场所有关的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