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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访问量:214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4-04-22 12:00:00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问: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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