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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如何处理原蓝字发票?

访问量:172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4-04-17 12:00:00

摘要:问:销售方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如何处理原蓝字发票?答:销售方在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原蓝字发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


问:销售方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如何处理原蓝字发票?


答:销售方在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原蓝字发票: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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