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202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8-07 01:10:29
1 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否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 : 2022- 06- 16
答复: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02 企业转让股权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时是否可以扣除预计分配给股东的收入?
发布时间 : 2022- 06- 2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03 请问该公告中关于土地增值税摊销计算公式中“项目年度销售收入”是否包含预售收入?另外,成本摊销年度是从项目未完工取得预售收入年度开始还是按项目取得结转收入年度开始计算?
发布时间 : 2022- 06- 1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中“项目销售收入”范围为销售该土增税清算项目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在计算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增税时,项目年度销售收入包含房地产企业在各年度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但不包括企业销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收入。总局2016年第81号公告明确项目缴纳的土增税总额在项目开发各年度进行分摊,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增税应当在对应的取得项目销售收入的年度进行列支。
04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个新项目,请问抵扣的销项税额抵减额的土地款允许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么?
发布时间 : 2022- 06- 1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05 我司为出口退税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一般纳税人。经营金属制品餐具,退税率为13%。5月我司采购金属制餐具含税价113万,进项税13万。出口价格125万人民币。其他费用如报关代理费进项500,服务费进项200,办公室租金进项1300。13万进项已经勾选到退税发票认证,500+200+1300=2000已经认证到进项抵扣。
现对留抵退税政策有疑问,我司将申请13万的进项退免税,请问在没有其他业务的情况下,我司是否需要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1第二十九条,将2000已经认证抵扣进项税全部转出。这2000进项税无法享受留底退税?
发布时间 : 2022- 06- 2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根据以上文件,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如果其取得内销收入,内销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申请退还。没有内销收入的,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06 个人获得的专利赔偿款应按什么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 : 2022- 06- 16
来源 :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专利赔偿款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