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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股利个税、购烟酒罚个税、地产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奖励手机

访问量:291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5-10 10:37:17

摘要:违法事实: (一)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通过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按持股比例分利2999877.12元,并在2020年12月31日转63号凭证通过“应付股利”将红利分配到各股东个人名下(陈1某2679344.64元,陈2某85248.00元,陈3某117642.24元,林某某117642.24元,应交个人所得税599975.43元),按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99975.43元(陈1某535868.93元,陈2某17049.60元,陈3某23528.45元,林某某23528.45元)

、股利未支付,个税被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6450298F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一稽 罚 〔2022〕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来源:税乎网

违法事实:

(一)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通过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按持股比例分利2999877.12元,并在2020年12月31日转63号凭证通过“应付股利”将红利分配到各股东个人名下(陈1某2679344.64元,陈2某85248.00元,陈3某117642.24元,林某某117642.24元,应交个人所得税599975.43元),按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99975.43元(陈1某535868.93元,陈2某17049.60元,陈3某23528.45元,林某某23528.45元),同时计提代扣个人所得税599975.43元(陈1某535868.93元,陈2某17049.60元,陈3某23528.45元,林某某23528.45元)。上述股利尚未支付给相应股东,也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2018年1月你公司一处房产竣工,通过1月转45号凭证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3388716.78元,该处房产***公司于2019年开始缴纳房产税,2018年该处房产没有缴纳房产税,存在少缴纳房产税问题。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未缴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13034.28元。即:(599975.43+26093.12)×50%=313034.28元

罚款金额(万元): 31.30342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购烟酒视同股东分配股利缴个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税稽罚[2022]16号

案件名称 淮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来源:税乎网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事由 经检查确认,你单位2019年5月取得一张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扳手汽车维修中心购买烟酒的收据,实为股东个人消费报账,金额87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之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7400.00元,未代扣代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名称 淮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813657P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共计17400.00元的行为处少代扣代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8700.0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4-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3、某地产项目被税务稽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98E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一稽 罚 〔2022〕 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来源:税乎网

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审核结论通知)(湘税二所税通﹝2020﹞20035号),以及该司提供《“一品”项目开发成本明细表》,你公司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成本对象总可售面积=1168568571.36÷254984.53=4582.90元。

1.2018年结转销售收入161410101.3元,结转销售面积29335.7平方米,可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29335.7×4582.9=134442579.53元,已结转成本138817697.05元,多结转成本4375117.52元(138817697.05-134442579.5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75117.52元。可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税金及附加=7908473.12元(计算方式详见《***企业所得税明细》,土地增值税按税负4.19%计算),已结转税金及附加8275881.54元,多结转税金及附加367408.42元(8275881.54-7908473.12),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7408.42元。

2.2020年结转销售收入61341971.73元,结转销售面积10731.65平方米,可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10731.65×4582.9=49182078.79元,已结转成本39422938.5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759140.29元(49182078.79-39422938.5)。可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税金及附加=3014089.27元(计算方式详见《***企业所得税明细》,土地增值税按税负4.19%计算),已结转税金及附加16771955.16元,多结转税金及附加13757865.89 元(16771955.16-3014089.27),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757865.89元。

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度房产税

根据你公司提供的《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该司售楼部建筑面积231.88平方米,房产原值1062682.85元,年应缴纳房产税8926.54元(1062682.85×(1-30%)×1.2%),你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缴纳2018年度至2020年度房产税。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607881.33元。

罚款金额(万元): 60.788133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4、骗取出口退税税务罚款1.1倍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0 14:52 来源:厦门税务 税乎网

厦门市***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0007XT71)

法定代表人:苏某某(350582********2058)

你公司因涉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817611.9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处骗取税款1.1罚款合计899373.18元,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项第3目规定,拟提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停止为你公司办理出口退税两年。

因你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联系,采取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将我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厦税稽罚告〔2022〕10004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违法事实、证据及依据你公司可前来我局查阅,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4月14日

5、奖励员工手机被税务稽查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259DA4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稽 罚 〔2022〕 3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来源:税乎网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违法事实: 你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并办理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为:中小学生课外辅导。2020年1月1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是钟某。经检查,你公司在2019年为员工承担旅游支出、奖励员工手机等事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我局于2022年向你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东税稽 税通 〔2022〕 21 号),通知你公司对上述应扣未扣税款事项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补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你公司已于2022年3月补扣缴个人所得税12,534.97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第六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二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6,267.49元。

罚款金额(万元): 0.626749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D0211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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