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215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4-12 02:48:23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退税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为标准,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2019年3月31日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孰低确定。
举例
A公司属于微型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10万元,2022年3月底期末留抵税额200万。则存量留底为10万元,增量留底为190万元。即该企业的留抵税额既有增量又有存量的,纳税人自行选择,既可选择一种,也可以都选择。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10万元*进项构成比例*100%=10万元,再申请增量留抵退税额=(200-10)*进项构成比例*100%=190万元
注意
1、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时间安排。
1)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均可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就可以。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6大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即按月退还。本次留抵退税有留抵就退,并没有金额的限制。
3、不管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还是申请存量留抵退税,都是要考虑进项构成比例的。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