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223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3-29 08:36:50
3月9日,广东省财政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要求结合相关意见一并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粤财税〔2022〕1号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执行。
一、加强政策协同落实。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间协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协同机制,做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的衔接,切实推动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二、做好政策研究细化。合作区财税部门要协调经济发展、商事服务、民生事务等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明确个人税负的计算方法等事项,制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申报指南和工作指引,确保优惠政策享受办理便捷。
三、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做好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制定宣传解读方案,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解读简单易懂,纳税人应知尽知。税务部门要加强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四、落实政策风险管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优惠政策执行,对违法违规、虚假申报等行为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本级无法处置的要及时向上报告。
五、开展政策运行评估。及时总结评估运行情况,每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书面报送政策运行及评估情况报告。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3号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粤澳双方研究提出,提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二、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三、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四、按照清单管理办法列入人才清单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五、本通知所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指《总体方案》规划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1月10日
扩展内容· 预登记细则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人才集聚,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工作,请合作区各有关单位按申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申报指南(2021年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2月9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申报指南(2021年度)
一、项目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申报。
二、申请依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申请时间
个人申请:2022年2月8日至2月25日18:00
单位审核:2022年2月8日至2月28日18:00
提醒: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请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建议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日(即系统关闭当天)提交申请,以免导致网络堵塞,影响申请工作。
四、申请对象
在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等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产业领域工作,并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紧缺人才预登记需求目录》的人才。
五、申请条件
(一)纳入清单管理的高端人才是指经合作区执行委员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纳入清单管理的紧缺人才指符合合作区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范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2.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三)纳入清单管理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合作区工作且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
2.提供与在合作区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申请人1年以上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以就业登记备案为准,社会保险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以用人单位名义参加合作区社会保险。就业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均以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接口信息核查结果为准。
▲符合有关规定豁免参加社会保险的境外人才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境内人才,请上传与在合作区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需在有效期内)。
六、办理程序
预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一)登记。高端人才由合作区人才工作部门根据掌握情况直接登记纳入初步清单;紧缺人才由人才或用人单位通过人才登记系统进行预登记,合作区人才工作部门进行备案核实后纳入初步预登记清单。
(1)用户注册
1.未注册:未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在网上服务平台注册个人/单位用户后登录。
2.已注册:已在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和登录密码直接登录。
(2)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1.个人申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紧缺人才预登记申请,点击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单位审核。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紧缺人才预登记申请,按要求填报用人单位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并上传申请人的申请表提交受理机构初审。
3.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审核通过确认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提交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3
(二)审核。合作区人才工作部门对初步清单内的人选进行信用、社保缴纳等情况核查,确定2021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人才预登记清单。
七、受理机构及咨询电话
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横琴办事处
咨询电话:(0756)8841220、(0756)8841900
八、技术问题咨询。
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如遇到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致电0756-2990158反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