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搜索

首页 > 代理记账> 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访问量:207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1-09-14 04:50:18

摘要:请问 企业举办中秋聚会,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请问

企业举办中秋聚会,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答复

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账务

购买电脑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电脑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职工中奖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300

贷:固定资产-电脑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


版权所有: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5099-6099 备案号: 苏ICP备180004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