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236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1-08-05 04:40:00
内容: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开发的项目暂未交付业主,按实收款申报增值税预交税款,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难以按时缴纳税款,请问我司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预交税款欠税。
答复内容:根据目前的税法规定用进项留抵税额无法抵减增值税预交税款欠税。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答复时间 2021-03-26 08:52
期末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减增值税的欠税?
发布时间:2020-10-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第一条的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