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373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1-08-05 03:23:46
问题内容:
委托方甲与代建方乙签订委托代建工程协议,由甲委托乙进行代建,包括办理各类手续及签订合同,并按合同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甲与乙均为某集团公司下级单位。而后代建方乙与施工单位丙签订施工合同,其合同关于付款约定为施工单位丙向委托方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委托方甲直接向施工单位丙支付酬金。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6-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工程协议,乙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并负责代办手续的属于提供建筑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应由甲公司支付款项给乙公司,乙公司开具发票给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应由乙公司支付款项给丙公司,丙公司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给乙公司。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