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返现为什么要进项税转出?
访问量:280 | 作者:南京薪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2021-07-16 10:22:01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等文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等文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至于销售返现为什么冲减相应进项,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发[1997]167号已经解释:平销行为不仅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非正常转移,而且具有偷、避税因素,给国家财政收入造成损失。为堵塞税收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有利于各地区完成增值税收入任务。